液压机械组长考核标准
1.1考核对象:组长
1.2执考人:班长
1.3考核标准:
1.3.1交接班时要及时了解上班的运行情况,根据早会安排,及时做好当班工作计划,否则每次扣组长20分。
1.3.2上班期间,要不定期对车间电工的工作监督,检查,保证车间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若因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机械故障的发生,每次扣组长50分。
1.3.3对于当班突发机械故障,根据现场实际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抢修,若因指挥失误造成停机时间延长,每次扣责任组长20分。
1.3.4对于带电操作,登高作业,应根据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全程监督。否则每次扣责任组长100分。
1.3.5对于本组所缺备件,组长应随时了解,及时协调,以免因机械备件误产,否则每次扣20分。
1.3.6车间安排工作未落实,每次扣组长50分。
1.3.7对于本组考核,要根据制度进行公平考核,及时填写,否则每次扣10分。
1.3.8对于本组内损坏的电机,应安排人员及时送修,及时领回,否则每台电机扣20分。
1.3.9本组内损坏的电机及计划外停机应将《事故报告单》及时上报,否则每次扣30分。
1.3.10本组值班期间因缺相,扫膛造成的电机烧坏,按责任进行划分。22KW以下的扣30分,22KW-55KW扣40分,55KW以上的扣50分,90KW以上的扣60分。
1.3.11对于本组人员值班期间的劳动纪律,组长应监督,检查。车间检查发现每人次违纪,组长扣20分。
1.3.12组长每星期必须有现场自查记录,否则扣10分/次。
1.3.13值班组长与专责组长的责任划分按员工值班与专责责任的划分比例进行。
1.3.14本组内出现一人次安全控制单、停电检修不按规程进行操作的被班组查出的扣20分。
1.3.15车间内部对所辖员工的严重违章违规行为考核附连带责任,视情节程度按所扣分的20%考核组长,请假的情况除外。
1.3.16对车间检查中查处的安全隐患按所扣分的30%考核组长。
1.3.17对车间检查中查处的“三违”按所扣分的20%考核组长。
1.3.18对于部门检查出一般(严重)的不合格项的,每项按30(60)分考核组长。
1.3.19对车间检查中查处的不合格项按所扣分的20%考核组长。
1.3.20检查出的一般(严重)不合格项每项按30(60)分考核组长。
1.3.21职能部门的检查、考评奖罚以正式书面通知接收时间为准进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