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2.安全监督“六查”:查思想、查制度、差措施、 查隐患、查整改、差效果;
3.何为“三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
4.何为“反三违”: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5.企业安全工作“五落实”:机构、人员、职责、经费、装备;
6.“四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阻止他人不被伤害;
7.造成事故的四个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的环境、较差的安全管理;
8.预防事故的三个原则:安全技术、安全培训、安全法制(安全管理)
9.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10.新改扩建项目与主体工程必须做到“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1。“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12.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存储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地和设施);
13.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4.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15.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直接责任者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而造成财产毁损的实际价值;
16.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是对操作者本人,尤其是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阴虚的作业主要包括:点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刨切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建筑登高作业、高温作业、机动车辆(船舶)驾驶、煤矿井下瓦斯监测等;
17.防止隐患整改走过场的‘三定四不准’是什么;三定,定人员,定措施,定假期;四不准;凡自己能解决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厂部;厂部不推级主管局(公司);主管局(公司)不推级政府。
18.按照国家标准伤亡事故分为哪20种;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触电5.起重伤害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受压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19.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4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其犯罪主体只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主要是指直接从事生产、科学技术和生产指挥的人员。不包括非生产性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是过失行为犯罪。
20.对有哪些行为事故责任者应从重处罚:1.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4.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5.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