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实习学员考核标准特别规定
为了调动车间实习学员的工作积极性,细化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员工每天考核分为100分,每日按考核标准考核。在此基础上根据考核标准进行加减,月末汇总计算考核得分率,依此造发工资。
二、考核标准
1. 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扣20分,30分钟以上扣50分,60分钟以上扣100分,超过2小时按旷工处理。
2. 每月第一次请假扣全勤奖200分/班,第二次请假及以后请假扣本人考核分100分/班。事假一律不允许(婚、丧假除外且不扣全勤奖),病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假不按程序的扣100分/次。
3. 月累计旷工三天上交人力资源部。
4. 上班期间不得干私活、办私事(看闲书、聚众闲谈嬉戏打闹、玩手机等)、串岗,确有急事必须经过班长同意,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0×2 n-1,n为一个月内的次数。
5. 上班期间出现脱岗(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位20分钟)、串岗、睡岗,第一次扣50分,第二此加倍处罚,第三次上交人力资源部。脱岗超过60分钟上交人力资源部。
6. 遇有停电检修或重大集体活动时,无故不参加者扣100分/次。
7. 酒后上岗或疲劳上岗(必须劝退),责任人上交人力资源部。
8. 上班期间打架、斗殴,上交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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