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携带式电器设备的接地线应用不小于1.5平方毫米的铜较线。每出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相应责任人20分。
4.2.3 移动式电力设备和机械的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气设备接地的要求,但下列情况已办可不接地:
a、移动式机械自用的发电设备直接放在同一金属架上,又不供给其他设备供电;
b、当机械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设备供电,机械数量不超过两台,机械距移动式发电设备不超过50米,且发电设备和机械的外壳有可靠的金属连接。
每出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相应责任人10分。
4.3 避雷针(线、带)的接地要求
4.3.1 避雷针(线、带)的接地除应符合本章有关规定外,尚应遵守以下规定:
a、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b、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的1.5—1.8米处设置断线卡;
c、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筒体(如烟筒),当其厚度大于4毫米时,可作为避雷针的引下线;筒体底部应有对称两处于接地体相连;
d、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
e、在土壤电阻率不大于100欧米的地区,其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六、接地线与独立避雷针的接地限之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米;
f、构架上的避雷针应于接地网连接,并应在其附近装设计中接地装置。g、自避雷针于接地网的连接点至变压器或35千伏及以设备于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止,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米。液压打包机 |